總經理工作部總收發員工作標準:
1、總經理工作部總收發員工作范圍:
1.1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總經理工作部總收發員的職能、工作內容與要求、工作程序、責任與權限、檢查與考核事項。
1.2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工作部總收發員工作。
2、總經理工作部總收發員工作職能:公司總經理工作部總收發員在公司總經理工作部主任(副主任)的領導下,負責全公司報刊、雜志、信函的訂閱、收發工作。
3、工作內容及要求:
3.1 負責全公司報刊、雜志的訂閱工作,做到訂購準確,服務周到。
3.2 負責全公司報刊、信函的分發工作,做到熟練,不發生差錯。
3.3 負責公函及公用電報的發送工作,及時與郵局聯系,按期結算信件郵費,做到迅速、準確、帳目無差錯。
3.4 負責機密信函的發送。嚴格執行保密制度,保證不發生差錯。
4、工作程序
4.1 每季、半年、年度按各單位事務員統計收訂的報刊、雜志數進行匯總,統一到郵局訂閱。
4.2 公用報刊、雜志按各部門制定的分配數量分發。
4.3 發放掛號信、郵包、匯款單、雜志嚴格履行登記手續。
5、職權
5.1 有權按規定使用公司“收發專用章”,直接處理在收發業務上與郵局之間的各項具體工作。
5.2 對未按正常程序(手續)領取報刊和信件的人員,有權予以回絕。
5.3 有權制止私拆信件和郵件的不道德行為。
5.4 有權拒絕外來人員到收發室內翻看報紙、刊物。
5.5 對由于本人的工作失誤造成的信件、報刊等的丟失、損毀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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